地方武装部通常归省军区和同级地方政府双重领导。具体来说:
1. 行政管理上,地方武装部主要受当地军分区领导。
2. 在人事权限方面,武装部的现役人员调整使用的人事权限归军分区或省军区。
3. 地方武装部在职能上,既是地方党委的军事工作部门,也是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
4. 武装部在编制上,通常为正团级单位,其军政首长和部分工作人员为现役军人。
5. 武装部还承担本地区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区域内人民武装工作,并负责兵役和动员工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级别的武装部(如县级、市级)可能归属于不同层级的军区领导,例如县级武装部归军分区领导,而市级武装部则归省军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