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 不是一个级别。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基本的行政级别是省、地、县三级。县作为县级行政区,与市辖区、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和特区等属于同一级别。而区最早是地级市的建成区的分块,其行政级别并不统一。
具体来说,有的区是县级的,如广州市黄埔区,其行政级别等同于县级市和县。但有些区则不是县级的,比如北京市东城区和西藏自治区,它们的行政级别分别高于县级。此外,有些区是地级市的组成部分,如深圳市的区,它们的级别比县级高。
因此,区县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并不构成一个统一的级别,而是根据其隶属的行政级别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