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警种主要包括:
1. 治安警察: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2. 户籍警察:负责管理户籍、掌握户口动态等户政工作。
3. 刑事警察(刑侦警察):负责刑事案件的调查和侦办。
4. 交通警察:负责交通管理和机动车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5. 外事警察:负责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管理,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6. 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经侦警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调查和侦办。
7. 网络安全监察警察(网监警察):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卫,打击计算机犯罪。
8. 禁毒警察:负责禁毒和缉毒工作。
9. 警务督察:负责警察队伍的纪律和执法监督。
10. 监所警察:负责管理监狱和看守所。
11. 科技警察:负责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
12. 特种警察(特警):负责重要活动的安保和应对突发事件。
此外,公安机关还有边防、消防和警卫等警种,实行军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