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校军衔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中,是正师级的基准军衔,也是副师级和副军级的辅助军衔。根据我国现行的《军衔条例》,大校军衔的跨度为副师、正师、副军三级。对照地方行政级别,大校分别相当于地方的副地局级、正地局级和副省部级。
具体来说,正师级大校相当于正厅级,副师级大校相当于副厅级,副军级大校相当于副省部级。在实际对应关系上,大校转业到地方后,可能会担任副厅实职,享受正厅待遇,但具体职务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地方需要有所调整。
因此,大校在地方行政级别中,通常对应的是较高的职务,如副地局级或正地局级,具体级别可能会因个人经历和岗位需求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