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中,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主体结构施工限制: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分包单位资质: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发包人同意:
分包必须得到发包人(建设单位)的同意,除非总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
工程范围限制:
分包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作,不能是主体工程,并且通常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禁止再分包:
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连带责任: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转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
合法分包条件:
合法分包应满足的条件包括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同意、只能一次性分包、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
分包单位在分包过程中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甚至吊销资质证书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