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属关系的填写应依据企业的实际行政隶属关系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填写指南:
中央属企业
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各部委及直属机构等。
省属企业
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地区属企业
包括自治州、盟、省辖市和直辖市辖区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县属企业
包括地、州、盟辖市、省辖市辖区、自治县、自治旗、县级市直属的行政管理单位。
街道属企业
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置的建制市的市区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管理的单位。
镇属企业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政府所管辖的行政管理机构单位。
乡属企业
指乡一级人民政府及直属行政管理单位。
其他
如果企业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可以填写“其他”。
示例
如果单位是中国电信的地方分公司,其隶属关系应填写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对于个体工商户或私人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可以填写“其他”。
请根据您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隶属关系类别,并确保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