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财政部:
负责国家财政收支预算管理的最高机构,编制中央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国家财政资源。
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
负责各自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编制地方预算,管理地方财政资源。
特定预算单位:
包括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指导方针,编制和执行本单位的财务预算。
党政机关:
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事业单位:
分为财政全额拨款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学校、医院等。
一级预算单位:
向市财政局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预算单位。
二级预算单位:
向一级预算单位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且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
基层预算单位:
通常指直接执行预算的最低一级单位。
这些单位根据国家的财政政策和预算方案,确保财政健康发展和经济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