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和书记的权力和地位取决于具体的组织和单位。一般来说,党委书记的权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大于院长,尤其是在党委领导下的单位中。具体分析如下:
医院系统
在一些医院,院长负责制下,院长是医院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而书记作为监督与政治保障者。但在不同规模的医院中,书记的权力可能更大。例如,在省部医院,书记的权力可能比院长大。
教育系统
在高校中,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书记的权力通常大于校长。书记负责党的工作和人事管理,而校长负责具体的行政和业务工作。
一般机构
在一些单位,院长和书记是同一级别的干部,但书记在党务和人事方面有更多的权力,而院长在业务和行政管理方面有更多的权力。不过,这也受到个人背景和强势程度的影响。
建议
具体分析:需要根据具体组织和单位的性质、规模和领导结构来判断院长和书记的权力大小。
党委领导:在党委领导下的单位,书记的权力通常较大,尤其是在涉及人事和党务方面。
业务与行政:在业务性较强的单位,院长权力较大;在行政性较强的单位,书记权力较大。
因此,无法一概而论地说院长大还是书记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