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无赦”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shā wú shè,意思是 杀人者罪不得赦。这个成语出自唐代柳宗元的《驳复仇议》一文,文中提到:“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一个人说不能容忍贼虐行为,那么作为儿子为父报仇而杀人,就应当处死,并且不予赦免。在这里,“赦”指的是赦免,“杀无赦”即表示杀人者不可被赦免。
此外,“杀无赦”的近义词有“格杀勿论”,意思也是指对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总的来说,“杀无赦”这个成语强调了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认为犯罪者应当受到极刑且不得赦免。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虽然不再实行这种极端的惩罚方式,但这个成语仍然用来形容对某些极其严重的罪行所采取的无情和严厉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