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去向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已签约单位:
如果毕业生与具有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如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签约,档案会直接寄送到单位的人事部门。
无接收权的单位:
对于没有档案接收权的单位(如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档案会寄送到单位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出国留学:
如果毕业生选择出国留学,档案通常会寄送到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继续深造:
对于选择继续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毕业生,档案会寄送到录取学校。
暂未就业:
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有些地方可能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可以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转递至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特殊存放:
对于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创业的毕业生,档案可根据个人意愿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转出时应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安全方式进行。
如果您需要查询自己的档案去向,可以联系以下机构:
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交流中心
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您还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如当地档案查询系统,使用身份证号及档案编码等信息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