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培训党员:
用于对党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订阅或购买教育资料:
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表彰活动:
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等,以及相关的会议资料印刷费和会议场地租赁费。
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用于对丧失工作能力和有特殊困难的党员进行生活补助,包括定期生活补贴、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慰问物品等。
灾害救助和设施修缮:
用于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以及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和电教设备等。
党费的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并确保主要用于党的活动,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党费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扩大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