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检查评比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实现校长任期工作目标。
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
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教师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争创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培养和选拔使用干部。
组织管理学校各方面工作:
加强学校人事、教育教学、总务等各方面工作的组织管理,推动学校内部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科学、高效、有活力的管理运行机制,使学校走向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道路。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尊重支持教职工群众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
关心群众生活:
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自觉加强自我制约机制,保证校长负责制机制下的学校健康发展。
对外代表学校:
校长综合管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
领导和协调学校工作:
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会议,审议学校重大问题,领导教导主任、大队辅导员制定计划,开展工作,定期检查工作。
建立并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主持制定学校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权、义、利,科学管理学校。
组织领导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方针、原则,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充分发挥德育队伍的作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领导和组织教学改革及教研工作:
实施国家教委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及学校的教学计划,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和教学研究的项目,引导教师不断改革教法,培养学生能力、发挥学生潜力、发展学生智力。
领导体育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体卫工作的规定,加强对体卫工作的指导,确保学生身体健康。
领导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第二课堂活动和其他科技活动 。
财务和资产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在财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体制;校长领导学校财务活动,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掌握学校财务状况,提高学校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
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综上所述,校长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涉及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发展、安全等各个方面,校长需要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工作,确保学校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