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民航局规定,旅客可以携带的充电宝需满足以下要求:
额定能量限制:
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可以直接携带上飞机,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如果额定能量在100Wh到160Wh之间,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才能携带。超过160Wh的充电宝则禁止携带上飞机。
容量换算:
如果充电宝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需要根据其毫安时(mAh)进行换算。通常,低于20000mAh的充电宝可以携带上飞机,而超过20000mAh的充电宝则需要特别审批或禁止携带。
数量限制:
每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两个充电宝。
携带方式:
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具体换算示例
对于20000mAh的充电宝,如果输出电压为5V,则额定能量为100Wh(20000mAh × 5V / 1000 = 100Wh),符合携带要求。
对于32000mAh的充电宝,如果输出电压为5V,则额定能量为160Wh(32000mAh × 5V / 1000 = 160Wh),需要航空公司批准。
建议
在携带充电宝乘坐飞机前,务必确认其额定能量,并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换算和审批。
遵守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确保充电宝安全合规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