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包括:
刑事案件的侦查:
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包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起诉等。
法律监督:
监督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中的法律正确实施。
审查逮捕:
审查警方提出的逮捕请求,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审查起诉:
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执行监督: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公益诉讼:
在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等领域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咨询与宣传:
向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监狱和看守所监督:
监督监狱、看守所的执行活动,确保合法合规。
对特定犯罪的立案侦查:
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
保障公民权利:
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检察院通过这些职责,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