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通常指的是对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具体标准如下:
头颈部损伤
头皮擦伤面积在5平方厘米以上。
头皮挫伤。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或色素改变。
面部皮肤擦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
面部软组织挫伤。
面部划伤长度在4厘米以上。
躯干和会阴部损伤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
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
躯干皮下血肿。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厘米以上或累计长度在1.5厘米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四肢损伤
手、足骨骨折。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或出血。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擦伤面积在20平方厘米以上。
其他损伤
烫伤达到真皮层。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0平方厘米以上,浅二度烧烫伤。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15平方厘米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2平方厘米以上。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并由公安机关或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