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一般根据其性质和使用情况由企业自行确定,但有一些常见的参考范围:
内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内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
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一般项目:
为简化测算,常规定出各类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一般项目的净残值率为3%-5%。
综合来看,残值率通常在3%至5%之间,但内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而外资企业通常为10%。建议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性质、使用情况及税法规定,合理确定其残值率,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明确标注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