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活动,用以购买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这种采购方式旨在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公正和竞争,同时实现财政支出的有效管理。政府采购的范围广泛,包括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如通用设备、家具用具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施工、安装工程,以及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服务。
政府采购的主要特点包括:
法制化管理:
政府采购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
资金来源:
使用的资金必须是财政性资金,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及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自由收入”等。
采购对象:
必须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达到一定的采购限额标准。
市场竞争:
政府采购通常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方式,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
目的:
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
政府采购不仅是一个经济活动,也是政府实现财政管理、提高公共资金效率和透明度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