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是国家和省、市、县等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要担负以下职责:
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规划、管理、监督,包括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造林绿化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包括制定全国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拟订相关国家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
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
野生动植物保护:
负责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打击非法猎捕、贩卖和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拟订及调整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发布,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
森林病虫害防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治理森林病虫害,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健康.
湿地保护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国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荒漠化防治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荒漠化防治工作,制定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林业产业指导与管理:
指导林业产业的发展方向,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引导,促进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包括制定林业产业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林业执法检查:
协助林业部门执法人员对林地、林木的采伐、砍伐等活动进行检查,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森林火险防控:
监测森林火险情况,及时开展森林火险防范和宣传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
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林业队伍的建设.
林业改革和维护农民利益:
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包括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综上所述,林业局在林业生态建设、资源保护、产业发展、行政执法、科技教育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