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和通缉都是公安机关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的手段,但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关键的区别:
执行方式
通缉通常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公开媒体对外发布,以便公众知晓并提供线索。
网上追逃信息通常只在公安内部网络发布,对外保密,受众限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对象不同
通缉针对的是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不论是否已办理逮捕法律手续。
网上追逃的对象不仅包括已办理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还包括大量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性质和手段
通缉具有更高的公开性和紧急性,通常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内部的协作方式,侧重于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快速查询和比对。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通缉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一种特殊形式。
网上追逃则是侦查实践中为了将在逃的犯罪分子抓获归案的一种措施。
通缉通常比网上追逃具有更高的公开性和紧急性,而网上追逃则更多侧重于公安机关内部的协作和信息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