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
防卫行为虽然超出了必要限度,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仍然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犯病状态:
行为人是精神病人,且杀人时处于犯病状态,则其杀人不犯法。
不满14周岁:
行为人不满14周岁,根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完全精神病人:
行为人是完全精神病人,并且在发病期间,根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
意外事件: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而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利益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精神病人犯病状态、不满14周岁、完全精神病人、意外事件、紧急避险、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以及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等情况下的杀人行为不犯法。建议在实际案件中,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