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负责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
2. 组织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
3. 向中央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 检查统战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5. 负责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6. 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做好政治安排。
7. 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8. 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
9. 统筹协调民族工作,领导民族工作部门依法管理民族事务。
10. 统一管理宗教工作,领导宗教工作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11. 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12. 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13.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港澳统一战线工作,开展对台统一战线工作。
14. 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
15. 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
统战部对外加挂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宗教事务管理和侨务方面的职责由中央统战部相关局级机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