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国家通常根据其政治体制、选举制度、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法治以及公民参与等多个方面来评判。以下是一些被广泛认为属于民主国家的例子,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这些国家可能属于“完全民主”、“部分民主”或“混合政体”:
完全民主国家
北欧五国: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
英语体系国家: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欧洲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卢森堡、荷兰、瑞士
亚洲国家:日本、韩国、印度、新加坡
其他:乌拉圭、智利、奥地利、哥斯达黎加、毛里求斯
部分民主国家
南非、希腊、以色列、波兰、巴西、匈牙利、墨西哥、阿根廷、泰国、蒙古国
混合政体国家
乌克兰、孟加拉国、土耳其、尼加拉瓜、黎巴嫩、委内瑞拉、利比里亚、莫桑比克、柬埔寨、巴基斯坦、伊拉克、埃及、海地
其他提及的民主国家
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东帝汶、刚果(金)、老挝、尼泊尔、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斯里兰卡
请注意,民主的定义和评估可能会随着时间和不同的评价机构而有所变化。此外,一些国家可能在某些方面符合民主的标准,而在其他方面则不那么符合,这可能导致它们被分类为“部分民主”或“混合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