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认购书通常是在双方决定购买房产后,为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而签订的预约协议。它主要约定了将来要签订的购房合同的基本事项,如房屋的基本状况、价格等,但通常不包含购房合同的所有详细条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如果认购书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了购房款,那么该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购房合同。
简而言之,认购书与购房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的关系,认购书是购房合同的前期准备,而购房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明确的法律文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认购书可以转化为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