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领导职位的排列通常遵循一定的职务序列和等级制度。以下是根据提供的信息整理的公安局领导职位的排列顺序:
1. 局长:通常为副局级或正处级,负责全面公安工作。
2. 政委:通常为正处级,负责政治工作和队伍管理。
3. 副局长、副政委:通常为副处级,协助局长和政委完成工作。
4. 纪检书记、政治处主任:通常为正科级或副科级,负责纪检和政治工作。
5. 科所队领导:通常为正科级或副科级,具体负责各自部门或领域的工作。
6. 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具体职责和级别,可能包括教导员、指导员等。
7. 大队长、中队长:通常为正科级或副科级,负责大队或中队工作。
8. 派出所长:通常为正科级或副科级,负责派出所工作。
9. 股股长、警长、警员、协警员:根据具体职责和级别,负责基层警务工作。
请注意,这些职位的级别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异,具体排列顺序可能会有所调整。此外,公安局的党委排名顺序通常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