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以及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一制度是中国特有的环境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环境保护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从而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该制度最早在1970年代初期形成,并在1986年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一制度是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创举,对于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