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该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简而言之,商品价值量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成正比,与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决定商品价值量的核心因素。
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商品数量越多,生产每件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少,单位商品的价值量也就越小。
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
少量复杂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可以等于多量简单劳动所创造的价值量。
个别劳动时间:
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者可以获得更多利润;高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则可能亏损。
商品价值量的决定反映了商品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