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全面依法治市工作:
司法局负责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法治建设。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对县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过程民主科学,内容合法合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负责监督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保障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协调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行为,确保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刑事执行职能:
包括社区矫正、远程探视、安置帮教等。
法律援助:
为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指派律师。
人民调解:
参与和指导矛盾纠纷的调解,负责调解组织的建设和业务指导。
律师工作:
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管理。
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
承担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管理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指派和办理。
管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实习律师申请、律师年度考核及培训、律师事务所注册变更等。
主持、参与民间矛盾调解:
在乡镇设有司法所,参与民间矛盾的调解工作。
提出依法治市的规划:
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提出规划建议。
起草法规: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拟订教育规划: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
审核规范性文件:
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司法局受党委与政府领导,是宣传和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