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申请人资格
未满18周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已满18周岁: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个人书面申请。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如果是单位职工,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收养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审批程序
提交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
审批。
办理。
审批时限
派出所一般需要二十个工作日。
分局或县局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
通常不收费。
注意事项
变更姓名成功后,所有涉及个人身份的信息都需要更改,如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上的名字可能无法更改,请慎重决定。
一般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成年人变更姓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表达变更意愿、有充分理由、承诺变更后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请根据上述信息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正确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