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通常设有多个科室来处理不同的检察工作。根据提供的信息,检察院可能包括以下科室:
1. 办公室
2. 政治部
3. 第一检察部
4. 第二检察部
5. 第三检察部
6. 第四检察部
7. 第五检察部
8. 综合业务部
9. 控告申诉检察科
10. 反贪污贿赂局
11. 反渎职侵权局
12. 公诉科
13. 侦查监督科
14. 监所检察科
15. 民事行政检察科
16. 职务犯罪预防科
17. 检察技术科
18. 法律政策研究室
19. 计划财务装备科
20. 法警队
21. 纪检组监察科
22. 其他可能根据地区或级别设立的科室,如人民监督工作室、研究室、技术室等。
请注意,具体科室的设置可能因地区和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您可能需要查询当地检察院的官方信息以获得最准确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