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视力障碍标准
一级失明:最佳矫正视力小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失明: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大于0.02,但小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听力障碍
完全听力丧失和残余听力,但声音识别不清晰,无法通过听和说交流。
言语障碍
仅简单地说就能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的人。
精神残疾
申请人必须是精神病患者,并且在病情上持续一年以上没有得到痊愈。
智力残疾
申请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且存在适应行为障碍的情况。
肢体残疾
申请人身体某部位(如肢体)有残缺、畸形或麻痹,导致人体运动的障碍。
多重残疾
当一个人的残疾程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其残疾等级将以最重的残疾等级为准。
此外,办理残疾证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
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医院或专业机构的残疾评定报告。
建议:
申请人在办理残疾证前,应先咨询当地残联或指定医院,了解详细的评定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