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出车祸时坐车的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这是因为事故责任通常归咎于驾驶员,因为驾驶员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义务。然而,存在一些特定情况,如果乘车人故意干扰驾驶员,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那么乘车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来说,乘车人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包括:
1.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2. 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3. 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机动车行驶中,有干扰驾驶行为,如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
5. 乘坐两轮摩托车反向或侧向骑坐。
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这些法规规定了当事人应根据各自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可能不同,最终责任的判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