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委托书是当事人授权他人代表自己进行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件,其内容结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 :通常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首部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正文
委托事项:明确说明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希望受托人在哪个案件中代表自己。
委托权限:详细列明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如代为提起诉讼、答辩、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等。
委托理由:说明委托原因,比如因工作或个人事务无法亲自参加诉讼。
尾部
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可以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法律条文,说明委托书在法律上的有效性。
委托书应当采用正式规范的格式,确保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由双方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盖章确认。
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以上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无误,以便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