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为了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定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等目的而制作的书面材料。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行政公文主要有以下15种类型:
1. 决议
2. 决定
3. 命令(令)
4. 公报
5. 公告
6. 通告
7. 意见
8. 通知
9. 通报
10. 报告
11. 请示
12. 批复
13. 议案
14. 函
15. 纪要
每种公文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格式要求,用于不同的行政管理和沟通场景。例如,命令(令)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用于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通知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的事项或周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