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常数 \( e \) 是数学中的一个基本常量,表示自然对数函数的底数。关于 \( e \) 的发现,存在一些争议和不同的说法:
雅各·伯努利:
雅各·伯努利最早将 \( e \) 作为一个常数来处理。他在17世纪提出了这个常数,并在其著作中使用了它。
约翰·纳皮尔:
约翰·纳皮尔在1618年出版的对数著作附录中提到了自然常数 \( e \),尽管他没有记录这个常数本身。
莱布尼茨:
莱布尼茨也使用过 \( e \) 这个常数。
欧拉:
莱昂哈德·欧拉在18世纪初开始用 \( e \) 来表示这个常数,并在其1736年的著作《力学》中首次将 \( e \) 作为出版物中出现。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结论:
雅各·伯努利是最早将 \( e \) 看作常数的人之一。
约翰·纳皮尔在其著作中提到了 \( e \),但没有正式记录。
莱布尼茨和 欧拉也对 \( e \) 的使用和发展做出了贡献。
因此, 雅各·伯努利通常被认为是发现自然常数 \( e \) 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