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的管理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1. 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全省中小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本级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校食堂的日常管理。
2. 市场监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3.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提供营养指导,并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知识教育。
4. 学校内部管理部门:
公办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一般由学校的后勤部门或行政部负责管理。
私立学校或大学食堂可能由后勤处或特定部门管理。
5. 其他:
学校食堂如果是外包给第三方,则由相应的承包单位负责管理,学校后勤部门可能负责监督和考核。
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管理问题,可以先尝试向学校内部管理部门投诉,如后勤部门或行政部。如果问题无法解决,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