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给个人的流程如下:
签订抵押借款协议
双方需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抵押借款协议,明确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关键条款。
办理公证手续
双方需携带借款合同和公证书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确保借款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
双方需携带以下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借款人的个人房屋产权证
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单身证明等
双方对抵押房屋的价值约定书或房屋价值评估书
房产局收取登记费,住宅类房屋40元,非住宅类房屋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八加275元。
办理他项权利登记
房产局在受理抵押登记后,会出具受理单,并在5-7个工作日内出具他项权证。他项权证是抵押权人持有的重要文件,用于证明其对该房产的抵押权。
收存他项权证
办理好他项权利登记后,贷款人会收存他项权证,而房产证可以由借款人持有,无需交给对方。
放款
抵押权人在看到他项权证后,会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放款。
还款与注销手续
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款后,双方需携带他项权证、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注销他项权证和房产证的手续,以解除房产抵押。
建议
在整个流程中,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抵押手续无法顺利进行。
留意还款日期,按时还款,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违约金或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如果房产已经存在其他抵押或纠纷,应先解除原有抵押或解决纠纷,再进行新的抵押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