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这个时效期限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如果债权人在这个时效期限内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例如通过催债),诉讼时效会中断,并从催债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的履行期限不明确,或者权利人未曾主张债权,那么诉讼时效的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此外,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即使超过了通常的三年时效期限,人民法院通常也不会予以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判断欠款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并考虑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