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交警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不服,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申诉或上诉:
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您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作出原责任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包含您的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三十日内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行政复议
如果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复核结论仍然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行政复议机关(如市政府、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如果您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核结论仍然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交警的责任认定存在错误。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期限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