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通常设有以下岗位:
1. 所长:派出所的负责人,可能兼任党支部书记。
2. 教导员: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管理。
3. 副所长:协助所长完成各项任务,并按分工做好分管工作。
4. 治安队长及警员:负责治安管理和案件查处。
5. 刑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6. 巡警队长及警员:负责巡逻防控和紧急事件处理。
7. 办公定人员:负责日常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8. 户政管理室:负责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的相关工作。
9. 国保中队:负责国家安全保卫工作。
10. 经警中队: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11. 交警中队:负责交通管理相关职责(某些地方设置)。
12. 辅警:协助民警工作,提供辅助支持。
13. 社区民警:负责特定社区的警务工作。
14. 警犬训导员:训练和使用警犬协助警务工作。
15. 驻村民警:负责特定村庄或社区的警务工作。
16. 警务辅助人员:提供警务支持,但不具有警察身份。
以上岗位可能因地区和派出所的职能与管辖权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