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 + 本年全年实现净利润 - 本年已分配利润
其中,本年已分配利润包括:被没收财产损失和违反税法的滞纳金及罚款、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期末未分配利润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本期净利润 - (提取盈余公积 + 对股东的分配 + 其他) - (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其他)
这里,“提取盈余公积 + 对股东的分配 + 其他”代表当年的利润分配,“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其他”代表所有者权益的内部结转。
未分配利润 = 年度累计利润 - 累计发放股利 - 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 - 国(境)外投资损失 - 事业及财政统揽支出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该公式从年度累计利润中减去了所有已分配的利润和支出,得到未分配利润。
这些公式都表明未分配利润是年初未分配利润与本期净利润之和,再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其他支出以及可能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的余额。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确保所有相关数据都准确无误,特别是利润表中的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对股东的分配等项目。这些数据直接影响未分配利润的计算结果。同时,注意检查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是否正确结转到本期,以确保未分配利润的累计数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