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工作条例》的十大亮点主要包括:
法规层级提升
由行政法规变为党内法规,增强了法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适用范围扩大
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党组织、行政机关及其他公权力部门和组织。
党的领导
信访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信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信访事项听证
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公开听证,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解决问题。
信访问责制度
强化了信访部门的督办权,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信访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便民原则细化
信访人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依法保护信访人
强调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压制、打击报复信访人。
信访工作信息化
加强信访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优化
确立了“大口进入、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规范了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
信访工作体制重塑
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这些亮点共同体现了新《信访工作条例》在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透明化、便民化方面的进步,以及党在信访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