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伤通常有以下几个途径:
法医门诊
通常设置在公安局内或医院里。
提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服务。
检验区通常不安装监控,以确保公正性。
医院
特别适用于伤情较重的案例,可以在住院期间进行。
伤情稳定后,由医生填写诊断病历,并由派出所持相关文件进行伤情鉴定。
派出所
在某些情况下,如被鉴定人暂时被留置在派出所,可以在此进行初步的伤情检查。
司法鉴定部门
可以由公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
鉴定机构会根据伤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其他指定机构
如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等,由相关部门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进行验伤时,应遵循以下步骤:
报案并获得公安机关的伤情鉴定委托书。
及时到医院诊治并保存相关医疗记录。
伤情稳定后,由法医或医院出具伤情鉴定报告。
如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验伤地点和方式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