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合作社的设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工商局注册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
公安局备案
办理合作社公章。
质监局登记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局登记
申领税务登记证。
银行开户
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林业部门许可
办理《苗木生产许可证》和《苗木经营许可证》。
其他注意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数必须要有5人以上(含5人),且农民成员不低于80%,团体(单位)成员不超过20%;
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