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开具未婚证明,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有效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原件;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具体要求根据当地民政局规定);
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前往民政局: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
填写申请:
在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提供一份草拟的表格供您填写个人信息。
提交申请:
将填写好的表格和您的证件原件提交给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
工作人员会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领取证明:
审查通过后,您可以直接领取未婚证明。
请注意,不同区域的民政局可能有细微的地址和受理时间差异,建议您在前往之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的联系地址和受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