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前夫不让看孩子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问题:
尝试协商
与前夫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探望孩子的权利和愿望。
提出具体的探望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
收集证据
准备离婚协议、法院判决、通讯记录等证据,证明对方阻碍您探望孩子。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无效,可以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您的探望权并判决前夫履行协助义务。
在诉讼中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作为非直接抚养方享有探望权,以及前夫阻挠探望的具体事实。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前夫协助探望权,但他仍然不配合,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可能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派执行人员陪同您探望,以保障您的探望权。
请记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义务,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