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初次办理身份证的时间通常如下:
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即60天至90天之间。
2. 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3. 如果公民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4. 加急办理的情况下,最快可能在2个工作日内领取,但具体时间还需参考当地政策。
请注意,这些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办理时间请以当地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