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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违禁品有哪些

原创2025-06-21 00:12:42

深圳地铁禁止乘客携带以下物品进站乘车:

活体动物 :除盲人乘车时携带的导盲犬及执行任务的军警犬外,其他活体动物禁止携带。

危险物品

爆炸性、易燃易爆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物品及传染病病原体。

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武器。

易污损或异味物品:

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容易污损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和车站及列车环境的物品。

安全隐患物品

充气气球、风筝、自行车(已折叠且符合行李规范的折叠自行车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逃生的物品。

超重或超大物品:

重量超过30公斤或者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物品。

其他限制物品

50度以上的酒类,个人携带不得超过2公斤。

水果刀、餐刀、工具刀、剪刀等刀具,刀刃部分不超过15厘米,单品限带1把,累计限量不能超过4把(不含)。

管制器具,如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陶瓷类刀具禁止携带。

发胶、指甲油、杀虫剂、空气清洗剂等带有易燃标识的物品,单品携带不能超过700毫升,累计不超过1000毫升。

若携带禁止类或超量携带限带类物品,安检人员会告知乘客自弃物品或劝离乘客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携带重量在20-30公斤或体积超过规定尺寸的物品乘车,需购买与车资等额的行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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