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
购房合同。
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
婚姻资料,如结婚证或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
相关税费证明,如契税发票等。
房屋测绘报告或 房屋面积测绘表。
其他法定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包括:
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房屋地址证明。
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银行提前还贷证明。
共有协议。
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如有代理人)。
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如有抵押情况)。
遗失声明(如有遗失情况)。
建议在准备材料时,详细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关,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办理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