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救助站主要救助以下几类人员:
流浪乞讨人员:
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且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的人员。
自然灾害受害者:
在寒流、台风、酷暑等自然灾害导致无家可归的人员提供临时庇护性救助。
家庭暴力受害者:
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性庇护救助。
流浪未成年人:
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保护、教育并护送返乡。
特殊困难群体:
包括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子女等。
临时遇困人员: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例如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
支出型困难家庭:
因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急难型救助对象:
因突发急病、遭遇火灾、交通事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
救助站提供的帮助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食物、住所、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服务。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致电深圳市救助站的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