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申请:
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社区进行公示。
复核:
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或区民政局对申请进行复核并评分。
批准和公示:
复核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等相关网站上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情况下,申请人获得购房资格并公告。
选购住房:
申请人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作出选择。
办理准购证:
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办理购房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住房保障部门获取最新信息。